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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春季监狱系统公务员面试的通知

OFFCN.COM 2008-06-01 08:24:24 来源: 点击:0
一、   报到地点
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一楼大厅(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)。
二、需携带的证件材料
㈠已就业人员:
⒈身份证原件,准考证原件;
⒉毕业证原件,如为专升本,专科、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;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;
⒊中、小学教师携带县(市、区)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;
⒋在职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;
⒌就业工作不满1年的需携带报到证原件(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)
㈡未就业人员:
⒈身份证原件,准考证原件;
⒉毕业证原件,如为专升本,专科、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;本科以上职位还需携带学位证原件;
⒊报到证原件(成人教育类毕业生无此证)
㈢应届毕业生:
⒈身份证原件,准考证原件;
⒉毕业生推荐表原件,本科以上职位毕业时应有学位。
三、其他事项
㈠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,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;
㈡监狱系统的体检工作拟在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,因此,进入体检的考生除了携带以上材料外,还须准备以下材料:
⒈近半年内照的2寸彩照1张,1寸彩照2张;
A4纸复印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、毕业证复印件2份、学位证复印件1份、报到证复印件1份。

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www.fjoffcn.com/article/2008/0601/offcn5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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