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
根据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和《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》,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《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》,现予公布。
附件:202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、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(见原文)
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
2021年 2 月 23 日
原标题: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公告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cicpa.org.cn/news/202102/t20210223_5340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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